德水观澜 | 遇消防车救护车不让行,该管管暴走团的组织者了

©原创   2025-07-19 19:07   ​德州日报


□车横

据澎湃新闻报道,近日有网友反映,辽宁朝阳一老年暴走团列队准备出发时,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行。7月18日,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工作人员称,事发地点在景区内道路,将请示领导再作答复。

网传视频显示,多名暴走团人员穿着统一衣服扛着旗子占据路中间,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无法通行,双方僵持在一起。随后救护车想从侧面先过去,暴走团不让,僵持一阵之后救护车往侧边开,暴走团仍占着中间道路前行。

视频一出,暴走团乱象再次引发热议。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,健步行队伍不让行是“素养问题”,会对暴走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。当地文明办也表示,将进行处理。

从常识常理常情讲,即使在景区内部道路而非大马路,面对警灯闪烁的消防车、救护车,徒步行的队伍也该让一让。视频发布者称,当时三辆车是去执勤,并非执行紧急任务。但应急救援车辆去执勤,同样关乎公共安全,暴走团没有不让行的道理,况且,让一让只是“举腿之劳”而已。

暴走团为何不让行?事实上,仅仅归咎于“素养问题”并不客观,一味从道德上指责这些老年人也解决不了问题。现实中,类似暴走团占道、扰民等问题并不少见,甚至出现了“凌晨蒙眼健步走”的现象,给公共安全埋下了隐患,甚至也曾因此造成过伤亡悲剧。

暴走团乱象频出,组织者的责任缺失是关键原因。俗话说,“人无头不走,鸟无头不飞”。对任何一项集体活动而言,组织者既是规则的制定者,也是执行者,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。本次事件中,若组织者及时作出让行决定,只要一声令下,僵持局面将迎刃而解。

令人遗憾和费解的是,暴走团的组织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,而是放任乃至纵容双方的僵持和对峙。此外,从视频看,暴走团的旗子上疑似有商业广告,这也意味着这项活动可能掺杂商业利益。此情况下,组织者的责任就更大了。

任何一个健身团体的组织者,其职责远不止于规划路线、统一服装、保持队形。当数十人乃至上百人的队伍组织起来,组织者就必须承担起公共安全教育的责任。对特种车辆的避让规则、对公共秩序的遵守义务、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,这些都是组建健身团体必须提前明确的教育内容。

面对暴走团乱象,景区也负有协调与监管之责。景区若对活动规模、时段、路线缺乏必要规范与应急预案,健步活动就容易陷入无序状态,冲突隐患必然滋生。作为公共空间的管理者,景区应制定相应规则,比如限定活动区域及时段,要求组织者提前报备并承担现场秩序维持之责,如此方能防患于未然。

总之,唯有抓住“组织者责任”这个“牛鼻子”,并落实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监管责任,方能确保暴走团不越界、不越轨、不惹事。

(作者系德州日报通讯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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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尹晓燕
审核|胥爱珍 终审|尹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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